教育部國教署補助未加入準公共機制之私立幼兒園遊戲場改善經費核定表

一、本案補助經費採分批核定已申請惟未於核定表之幼兒園,本局將另函核定
二、本案第1批核定234園,請獲核定之幼兒園於110年4月20日(二)前依核定表之【國教署補助款第一期50%】之金額製據請款(免備文),詳細核定項目請依公文為準。
三、請各園完成改善後請檢附成果報告、第2期款收據及相關資料報本局請領第2期款。有關完成改善期限本局將函請國教署展延,俟國教署同意後另函通知各園,未獲同意展延前仍請各園儘速完成改善。
四、檢附本案公文抄本、核定表、收據樣張及成果報告範例各1份。
五、檢驗機構有哪些→可至TAF網站查詢(https://www.taftw.org.tw/wSite/sp?xdUrl=/wSite/taf/lalab_ib.jsp&mp=1)(關鍵字請輸入:【遊戲】搜尋),另提醒移動式遊具無須檢驗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杜小姐
連絡分機: 2898
電子公文文號: 新北府教幼字第11006107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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