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部分條文_110.08.04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98E號函辦理。
二、「「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9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詳如附件。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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