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提報111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輔導」新進輔導人員_111.1.20

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1年2月11日(星期五)前,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本局幼兒教育科,逾期不受理。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張小姐
連絡分機: 2847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