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暨追蹤評鑑實施計畫(108年9月17日新北教幼字第1081704562號函修訂公布)

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 依據:配合「幼兒園評鑑辦法」修正法源依據。
二、 評鑑委員:新增應參加檢討會。
三、 評鑑結果: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追蹤評鑑未通過者行政處分法源依據。
四、 申復程序:配合修正申復程序之法源依據。
五、 幼兒園追蹤評鑑未通過裁罰處分及實地訪視:修正法源依據及按次處罰之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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