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有關幼兒園違反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7條返還收取費用之認定及計算疑義案_108.11.27

教育部108年11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07763號函釋,有關幼兒園違反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7條返還收取費用之認定及計算疑義案,詳如附件。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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