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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嬰幼兒、學童之衛生安全以防腸病毒感染之風險,請貴校(園)辦理相關腸病毒防治作業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
 
(一)腸病毒A71型(EV-A71):105年及108年EV-A71雖再度活躍,但其感染人數及重症疫情規模相較過去歷次大流行緩和。考量社區仍持續檢出該型病毒,
 
   無法排除本年仍有引發流行疫情之可能性。
 
(二)腸病毒D68型(EV-D68):依國際經驗EV-D68流行週期約為2年,期曾於106年造成12例重症個案,惟107及108年僅有零星重症個案發生,
 
   109年社區未檢出該型病毒,亦無重症個案,本年仍需密切觀察。
 
(三)其他型別:克沙奇B型病毒為民國94年的主要流行病毒株,造成新生兒死亡;腸病毒伊科11型病毒在107年造成7名新生兒死亡。
 
   由於新生兒感染腸病毒後併發重症及死亡的機率高,且有多種型別腸病毒可能造成新生兒重症,目前尚無法推估其流行頻率,
 
   故仍需持續防放新生兒腸病毒群聚及重症疫情發生。
 
二、考量109年腸病毒疫情低緩,累積較多亦感宿主,本年不可輕忽流行風險,且應持續注意其他導致新生兒腸病毒之型別所可能造成的重症疫情。
 
三、依據「110年腸病毒流行疫情應變計畫」及現行防治策略,請貴校(園)依權責協助執行下列工作重點:
 
(一)依據疾管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督導教托育機構落實腸病毒防治及衛教工作,並持續結合社區防疫資源,
 
   運用衛生局及疾管署所開發之衛教素材,加強民眾對於腸病毒預防、重症前兆病徵、正確就醫以及新生兒腸病毒注意事項等認知,提升防治知能。
 
(二)於流行期前,依疾管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協助輔導教托育機構及嬰幼兒及幼學童常出入公共場所之
 
   衛生督導查核及腸病毒衛教宣導作業,並因應疫情概況(流行期尚未結束前),加強教托育機構腸病毒防治宣導。
 
(三)依據現行防治策略修訂教托育機構停課標準並落實執行。
 
四、相關宣導素材及工作指引請至衛生局外網(路徑:http://www.health.ntpc.gov.tw/>主題專區>疾病防疫>腸病毒防治專區)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路徑: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逕行下載參考運用。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陳小姐
連絡分機: 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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