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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平時及年終考核表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局110年4月14日新北教幼字第1100671850號函、教育部110年4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39126號函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第3項辦理。

二、本辦法業經教育部110年1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66681B號令修正發布,修正本辦法第15條第3項規定:「第1項第1款平時考核及第2款年終考核之細目,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先予敘明。

三、本局業已依據上開規定訂定本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表,並於教育局110年4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39126號函完成備查,爰請各校(園)依據本考核細目及各契進人員之真實表現及貢獻辦理考評並落實考核程序,以達核實考核之目的。

四、檢附本局訂定「本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細目表」共4份,詳如附件。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立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分機: 2894
電子公文文號: -新北教幼字第1100671850號函
電話: 29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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