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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之修正條文勘誤表及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_110.09.24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21373A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之修正條文勘誤表及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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