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2016-2019家庭暴力防治報告」案,請自行參考運用_111.1.10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6585號函辦理。
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9款規定,我國衛生福利部應每4年對家庭暴力問題、防治現況成效與需求進行調查分析,
並定期公布家庭暴力致死人數、各項補助及醫療救護支出等相關統計分析資料,合先敘明。
三、旨揭報告係該部邀集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法務部矯正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針對2016至2019年之家庭暴力現況分析、家庭暴力防治資源投入情形、家庭暴力防治服務及成效,以及未來策進作為等共同研議、編纂,
俾具體呈現我國家庭暴力之現況、服務投入情形及執行成效。
四、檢附上述之現況分析報告及簡介供參考。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