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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111年度寒假班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送件補充說明_111.02.09

有關111年度寒假班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送件補充說明

Q1:有關「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之5歲幼兒」未於幼生管理系統顯示
Q2:有關「低收及中低收」身分屬性未於幼生管理系統顯示
Q3:有關辦理時段設定「補助總金額」修改疑義
Q4:幼生已通過期中鑑定,特教通報網也接收了,全國幼生管理系統仍未顯示身障身分
Q5:有經濟情況特殊生須於校務行政系統造冊卻無法新增
Q6:有關特教助理員鐘點費提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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