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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4點之1。111.2.24

轉知「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4點之1,業經教育部於111年2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657A號令修正發布,相關資料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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