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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修訂「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1份,請各校配合修訂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7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4705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於1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中「各級學校建物防墜安全檢核參考表」,修正旨揭檢核表。
三、請各校自行抽換本府教育局105年10月18日新北教安字第1051983550號函「建構護生安全網-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附件,並於每學期開學前應據以辦理檢核1次,以強化校園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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