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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防範暑假期間重大校安事件,重申校園安全各項宣導措施」,請運用學校網頁及新媒體加強宣導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90025號函辦理。
二、邇來各地頻傳學生多起重大校安事件(如:溺水、暴力事件等),造成年輕學子生命威脅,基於「預防為先」,請各校利用各式多元管道及方式,強化宣導各項法治、安全觀念,防範類案再生。
三、倘發生緊急重大校安事件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對校安事件妥為因應,並於時限內完成校安通報作業,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以有效維護校園安全。
四、暑假期間如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本局協處者,請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29560885、傳真:02-29560800)由專人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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