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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新北市身心障礙幼兒就讀公立幼兒園實施要點」修正本要點依據條文

一、依據本府107年8月10日新北府教幼字第1071487375號令修正。
二、為配合107年6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9331號令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爰修正本要點依據條文。
連絡人: 王靜
連絡分機: 2844
電子公文文號: 新北府教幼字第1071487375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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