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學前特殊教育學分班,請欲報名中原大學者,將應檢附資料於110年6月25日(星期五)前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O4153@ntpc.gov.tw)※
※已於6月4日前提交過資料者,無須再行檢附。
※本案倘有疑問,請以電子郵件聯繫承辦人王小姐 AO4153@ntpc.gov.tw
※倘貴校(園)內無教師有意願,無須薦送※ ※編制內教保員無法薦送,具教師資格者亦無法薦送※
一、為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特教專業知能,鼓勵參與特教教師師資培訓,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中原大學於110學年度開設旨揭學前特教學分班,辦理方式詳如該2校實施計畫(附件1及2)。
二、招生對象為公立幼兒園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幼兒園教師或園長(限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惟未具備特殊教育學校(班)類(幼兒園教育階段)教師資格,薦送資格及錄取條件比序如下:
三、、貴校(園)欲薦派教師者,請逐一確認薦送資格及資料,於110年6月4日(星期五)前將應檢附資料寄至AO4153@ntpc.gov.tw信箱,後續俟國教署審核後將由該2校依薦送名單通知教師辦理報名事宜,應檢附資料如下(附件3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