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自110年9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受理申請_110.09.06

主旨:「110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自110年9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受理申請。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依據:「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作業要點」

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補助2歲以上未滿3歲(自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
註:應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二、補助金額或額度:
(一)新北市政府(2歲以上未滿3歲)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9,000元。
(二)其就學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依實際支出就學費用補助。
註:若實際繳費之金額低於上項補助金額,皆依實繳之金額補助之。

三、應繳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及印領清冊1份(需監護人簽名或蓋章)
(二)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 (如正本遺失,影本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幼兒園戳章) 。
(三)幼兒園之收款收據及幼兒園金融機構帳戶正面影本。

四、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由原住民幼童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幼兒園辦理初審後,將符合規定之相關文件備齊,於期限內向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五、有關補助款撥付方式及疑問,請電洽(02)29603456分機3980許曾先生。

下載檔案:
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作業要點。
二、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申請表
三、2歲原住民幼生補助請領清冊。
四、私立幼兒園之收款收據。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許曾先生
連絡分機: 3980
電話: (02)29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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