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稱國教署111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69521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安全教育」對於學齡前幼兒的需求及推動具重要性,爰列為本學年度國教署指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辦理之議題,說明如下:
(一)由參與之教保服務機構設計符合幼兒年齡及生活經驗之教學活動,以統整不分科方式實施,且可參考運用國教署編製「幼兒園安全教育參考教材」(分為交通、水域、防墜、防災、食藥及人身等六大安全範疇),提供現場人員於設計教保活動課程使用。
(二)參與之教保服務人員須參加由國教署委請專業團隊辦理之幼兒園安全教育教學分享會及安全教育線上研習,以協助參與之教保服務人員提升安全教育融入教學之專業知能。
(三)旨案參與之教保服務機構請於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檢送「○○縣(市)111學年度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至本局承辦人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