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日期:111年7月10日(星期日)。
二、複試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
三、考生務必攜帶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健康聲明切結書及應試通知單入場參加考試。
四、教學演示及口試時間:每人20分鐘,含教學演示10分鐘,口試10分鐘,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教學演示結束後,隨即進行口試。
五、教學演示題目請詳見111年7月4日公告之「新北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複試教學演示題目」(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kidedu.ntpc.edu.tw/app/home.php)。
六、試場分配及應考時間一覽表、試場位置圖請詳如附件(考試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整或變更)。
七、注意事項
(一)當日所有考生請依照試場指定動線上樓或下樓,並向樓管人員出示應試通知單證明身分,非考生不得上樓或進入試場區域。上樓進入預備區後,除非特殊理由,請勿隨意走動離開,以維護考場秩序。複試完畢應儘速離開試場,不要逗留。
(二)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複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規定:「手機、呼叫器、PDA、電腦(含平板電腦)、穿戴式電子裝置(例如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如小米手環及AppleWatch等)、照相機等所有具備通訊、照相功能之電子器材均不得攜入預備區及試場。」違者扣除複試總成績5分(有T分數之考科以扣除該科T分數總成績計算),提醒考生請勿攜帶前述器材及設備進入預備區和各試場內,以避免違規之情事。有關穿戴式電子裝置舉例,請詳如附件所示。相關試場規則請考生務必詳閱應試通知單、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及複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三)教學演示所需之教具請自備,不另行提供。
(四)考生得另行提供資料(如個人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予委員參考(但不列入計分)。
(五)複試地點請由正門進出,試場不提供停車場地,請應考人員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並請衡量交通狀況,提前出門做準備。
八、複試當天請考生依照「複試試場分配及應考時間一覽表」之抽題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預備區等候報到及抽題,請提前出門準備。
九、111學年度因應防疫作業,不提供前一天開放考場,請參考試場配置圖如附件所示;另限制陪考人陪考,請考生進入考場依考場防疫規定,量測體溫、佩戴口罩,並一併出示「應試通知單」及「健康聲明切結書」,俾利檢視考生身分入場。
十、另於應試當日進入校園人員應當場出示下列證明,方可入校:
1. 符合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請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出示方式擇一如下:
A. 接種紀錄卡(小黃卡)。
B. 健保卡(有張貼疫苗接種日期)。
C.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衛生福利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D. 健康存摺之疫苗接種紀錄(下載健保快易通 APP,查詢健康存摺)。
2. 倘未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則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十一、倘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等症狀之應試人員,將由主辦單位調整應試順序至該場次最末位,應試者應予配合,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