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12年度學齡前兒童健康檢查服務工作計畫」,相關配合事項請貴校(園)逕洽各區衛生所聯繫窗口_112.2.14

一、為維護本市兒童健康,本府衛生局112年度賡續由衛生所結合當地醫療資源,提供整合式入園檢查,重點說明如下:

(一)檢查項目:包含身體檢查、視力篩檢、聽力篩檢、兒童發展評估及口腔檢查(含塗氟)等。

(二)檢查對象:設籍本市或就讀111學年度幼兒園中班,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兒童。

(三)執行人員:衛生所或其委託醫療團隊。

二、為把握黃金治療期,今(112)年於學齡前兒童健康檢查之視力篩檢(檢查項目:斜視、弱視、近視及不等視),

  發現疑似有視力異常狀況,請分別辦理下列事宜:

(一) 提醒家長優先持「健康檢查/複檢報告單第2、3聯」攜帶兒童至醫療院所複檢(需依規定付掛號費)。

(二)另經幼兒園健康檢查疑似視力異常之中、大班學童後家長可持「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學齡前兒童)疑似視力異常轉介單暨家長通知及同意書」,

   帶兒童至護眼方案合約院所,提供當年度免費1次視力檢查(免掛號費),惟當診次不得申請任何健保給付。

(三) 請貴園向家長說明,前述1、2項不可同診次,於本市護眼方案合約眼科院所執行。

三、幼兒園若有旨揭計畫需求,請逕洽各轄區衛生所業務承辦人,聯繫資料請參照:https://reurl.cc/bkNlkl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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