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確保癲癇幼生健康權益,請各園建立個案管理流程_112.3.9

一、依據本局112年3月7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20388567號函轉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指引手冊(第5版-詳版)辦理。

二、為利校園癲癇事件之預防與處理,請參考前揭指引(請參詳版手冊頁次第71至81頁),其重點整理如下:

(一)落實校園癲癇個案管理,留意並記錄個案健康狀況。

(二)加強宣導園內教職員工生對癲癇認知,以建立良好人際關係,並利於緊急狀況發生時,即時協處。

(三)平時建立完整送醫資訊及聯繫網絡;個案如抽搐動作超過5分鐘以上,或考量幼生再度發作風險,請協助緊急送醫。

(四) 提供相關輔導資源,針對個案需求予以關懷及協助。

三、前揭指引,請逕自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首頁/資料下載/其他/工作指引與參考資料

  (網址:https://cpd.moe.gov.tw/articleInfo.php?id=2916)項下查詢運用。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