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延長112學年度「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日期至112年7月18日,鼓勵本市各校(園)踴躍申請_112.07.1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3月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2688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以下稱本原則)辦理。

二、旨揭補助辦理期程為112年8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補助經費之支用項目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申請流程說明,請逕至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kidedu.ntpc.edu.tw/業務表單/公務表格/其他)下載詳閱並配合辦理。

三、為擴大推動並協助教保服務機構執行本課程,本次國教署修正提高本課程之補助:

 《補助基準以教保服務機構參與班級數而定》

    ◎2班以下者:最高補助30萬元。

    ◎3班以上5班以下者:最高補助35萬元。

    ◎6班以上者:最高補助40萬元。

四、參與「閩南語沉浸式教學之教保服務機構」須配合事項: 各機構需由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進行教學,且該人員應配合參與專業團隊安排之師資培訓及工作坊等專業課程進修活動。 配合國教署委請之專案團隊參與成果發表、經驗分享及提供資料,並於每月傳送一次教學活動情形至指定網頁分享。

五、請貴校(園)踴躍申請是項補助,並填妥實施計畫(含經費概算表)及相關表件核章後,於112年7月18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郵件或親送至本市教保輔導團。

 (一)收件單位:新北市教保輔導團(莒光國小)。

 (二)收件地址:22043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

 (三)聯絡人及電話:(02)82527561分機23。

 (四)本案申請資料電子檔請併同上傳至電子信箱:tpcperc@kidmail.ntpc.edu.tw。

六、本案俟國教署核定後,本局將另案函知相關經費請領及執行成果報告等事宜。

注意:有關補助經費之支用項目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申請流程說明,並參考範例說明。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黃小姐
電子公文文號: 1120542058
電話: (02)2252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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