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業經112年11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43911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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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有關教育部「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第3點附件1至附件4、第6點附件7、第7點附件9、附件10、第9點附件11之1、附件11之2,業經教育部112年11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43911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1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43911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請參閱以下附件,或及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公告附件1_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教育部112年11月16日令).pdf
公告附件2_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行政院公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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