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
壹、主旨: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貳、依據
一、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二、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委員會會議決議。
参、公告事項
一、甄選名額:共4名。
二、錄取名額:正取4名,最低正取總分81.1分(以原始分數呈現),備取2名,最低備取總分77分(以原始分數呈現)。
三、錄取名單如附件。
四、護理人員分發志願選填作業:第一次分發僅限正取人員可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第二次分發僅限備取人員可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第二次分發結束後,倘各校尚有缺額時將進行第三次分發,第三次分發僅限備取人員,第三次分發結束後,錄取備取資格自動消失。
(一)第一次分發:
- 分發方式:應試人員需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分發各校缺額及「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於113年7月9日(星期二)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屆時請應試人員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填流程。
- 志願選填時間:1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
- 志願選填結果及報到: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8時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之護理人員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於1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倘無法親自報到,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手續,代理人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5)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第二次分發:倘第一次分發作業後,各校尚有缺額時辦理。
- 分發方式:應試人員需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分發各校缺額及「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屆時請應試人員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填流程。
- 志願選填時間: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
- 志願選填結果及報到:1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8時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之護理人員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於1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倘無法親自報到,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手續,代理人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5)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
(三) 第三次分發:倘第二次分發作業後,各校尚有缺額時辦理。
- 分發方式:本次採取分組分發形式,依所報名組別進行分發作業,不得越組分發。應試人員需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分發各校缺額及「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於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屆時請應試人員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填流程。
- 志願選填時間: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
- 志願選填結果及報到: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8時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之教保員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於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倘無法親自報到,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手續,代理人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5)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
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