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

【公告】113年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

  1. 依據教師法及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2. 辦理機關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北心健中心)及本市立育林國中。
  3. 計畫實施期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4. 實施目的與方式
    • 提供新北市教師諮商/諮詢服務,透過合作心理師及專業人員陪伴教師,提升身心健康。
    • 藉由團體諮商及心理健康研習活動,在多元議題探討之中,促發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
    • 協助教師在輔導學生上的專業知能成長,間接增進學生身心發展。
  5. 服務對象
    • 新北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
    • 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學校校長之支持服務,得準用之。
  6. 服務項目
  • 諮商/諮詢:以個別、伴侶及家庭諮商/諮詢方式,透過對話或適當的表達媒介,陪伴參與者梳理內在,進而深度探索和調整,促進更美好的生活。
  • 團體諮商:以連續或單次的團體/工作坊形式,在不同議題中增進專業學習,並在彼此分享中提升參與者普同感及共鳴,紓解工作壓
  • 力,增強處理議題的能量。
  • 心理健康研習活動:以多角度、多樣化的身心靈課程,提升教師自我覺察、生命感悟及專業知能。
  • 危機事件安心服務:提供專業心理諮詢及安心團體,協助教師因應校園危機導致之心理衝擊,安頓教師身心。
  • 建置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宣導網頁:廣為宣導本支持服務,讓教師們可適時使用資源。
  • 其他支持服務。

服務申請方式

  • 諮商/諮詢:
  • 個別教師透過以下管道完成申請:
  1. 線上申請表單:預約網址 (QRcode):公告於國北心健中心網頁。網址https://psych.ntue.edu.tw/
  2. 撥打電話:(02)27321104分機86002 。
  • 完成表單後,會有專員與教師聯絡了解需求,媒合服務方式。
  • 教師可在適當的空間進行線上諮商 諮詢,或直接赴合作的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諮詢。
  • 本服務提供教師個別諮商諮詢服務,以每人每年三次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心理師與國北心健中心評估後,得增加至六次。
  • 團體諮商及心理健康研習活動:
  • 心健中心會開設團體或主題活動,提供線上表單給教師報名申請,讓全市教師能在線上一同參與,促進跨校交流與理解。
  • 心健中心會提供系列講題與主講者發送給學校,學校可在表單中勾選適合的主題講者,以校內為範圍,邀請講師到校或線上進行活動課程團體。
  • 學校可主動向心健中心申請特定主題,心健中心進行媒合,邀請講師到校開課。
  • 危機事件安心服務:校園危機事件導致身心狀況變動時,教師直接撥打專線提出申請,心健中心了解需求後將評估邀請心理師入校進行安心或減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