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公告審查結果如附件pdf檔,請各申請人自行查閱。
二、可補件者請於113年8月10日前將補件資料寄達至本局,
逾時提交亦視同不補件並同意本局初審結果,逾時不再受理。
三、款項撥付:
本局核定後,補助款將逕撥付(不另發函通知)至已核備幼兒園帳戶,
請幼兒園再轉撥予受補助之教保服務人員。
四、款項查詢(請幼兒園自行申辦):
行政院主計總處「市縣匯款入戶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ccp.dgbas.gov.tw/GTEN/m_index.jsp)可查詢受款明細及入帳日期;
申辦帳號密碼請幼兒園自行至本府財政局網站(網址:https://www.finance.ntpc.gov.tw/index.jsp/匯存入戶通知)下載「新北市匯款入戶查詢作業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