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113學年度參與教保服務機構:專業發展輔導使用。
一、依據本局113年8月7日新北教幼字第1131532303號函辦理。
二、有關113學年度審核結果為「有條件通過」之受輔園,請依國教署審核結果所列之建議,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逕上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輔導計畫區修正,並將調整之輔導內容具體呈現於成果報告中。
三、本案相關表件請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ch/),幼兒園專區/專業成長/教保服務機構輔導參閱下載。
備註:本案專業發展輔導係以【實地入園輔導】為主的輔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