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1779號函暨本局113年8月16日新北教幼字第1131611618號函辦理。
二、補助貴園辦理「113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親職教育」第1期經費(詳彙整表),請私立幼兒園於活動辦理完畢10日內掣據憑撥。
三、另請於活動辦理完竣10日內,繳交活動執行成果(含紙本及電子檔),紙本請寄至本市教保資源中心,電子檔請寄至親職專用信箱。
四、本案計畫彙整表及成果報告製作注意事項等相關附件,請逕至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http://kidedu.ntpc.edu.tw/業務表單/公務表格/其他)下載。
1.(私幼)掣據憑撥:收款收據第1聯及收支結算表1份(皆需核章正本),以掛號郵件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教科吳小姐收(分機2798),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信封註明:113學年度親職教育收款收據及收支結算表)
2.成果冊(紙本及電子檔):請詳閱「成果報告製作注意事項」,紙本以掛號郵件寄:新北市教保資源中心(莒光國小)蔡小姐收,地址:220005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聯絡電話:(02)82527561分機12。(信封註明:113學年度親職教育成果冊),電子檔寄:parent@kidmail.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