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內腸病毒疫情仍處流行期,請貴校(園)務必加強落實防疫工作,注意環境衛生與學生健康狀況,請查照。_113.11.25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113年第45週(11月3日至11月9日)門急診就診計2萬913人次,較前一週(1萬9,982人次)上升4.7%,疫情呈上升趨勢且處高原期,疫情傳播風險持續。
二、疾管署提醒,腸病毒感染者在發病前,喉嚨與糞便就有病毒存在,此時就有傳染力,在發病後一週內傳染力最強,且可持續隨著糞便排出病毒,時間可達8到12週之久,因此痊癒後仍應繼續注意個人手部衛生,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
三、酒精對腸病毒之毒殺效果有限,平時可使用濃度500 ppm的消毒水(10公升清水+100毫升含氯漂白水)進行一般環境消毒,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四、疾管署強調,5歲以下嬰幼兒為腸病毒重症高危險群,且重症病程發展快速,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請注意觀察是否出現重症前兆病徵,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
五、請貴校加強腸病毒防治措施,教職員工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隨時觀察學生健康狀況,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群聚感染處理及停課停托等防疫機制,同時宣導學生注意個人衛生習慣,落實「生病不上學」的觀念,並確實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校安通報。
六、檢附「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與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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