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局114年1月20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125857號函辦理。
1、本市公立附設幼兒園防災教育-安全教育業務承辦人(3班以下之附幼與114年30間基礎建置學校之附幼務必派人參加)。
2、市立幼兒園務必派2人參加 (本園1人、其餘分班僅需1人代表出席,共計2人)。
3、非營利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自由參與)。
4、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員。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2月12日(星期三)前,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報名,研習名稱:【安全教育】新北市114年幼兒園防災教育與安全知能工作坊,全程參訓者,本局同意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本局同意核予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市立幼兒園出席人員及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員依實公假登記(課務排代);非營利及私立幼兒園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