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推動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服務,114年度持續提供。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促進與維護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協助教育現場第一線工作教師排解工作及生活壓力,提供諮商、諮詢及支持服務,透過心理師及專業人員陪伴教師,以團體諮商及心理健康研習活動,在多元議題探討之中,促發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協助教師輔導學生專業知能成長。

三、本案委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與健康促進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北心健中心)辦理,資訊摘要如下:

(一)參與對象:

  1. 新北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
  2. 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學校校長之支持服務,得準用之。

(二)服務申請方式:

  1. 教師們可透過國北心健中心申請表單進行預約(網址: https://forms.gle/6q3TofjWzKwsRg4G8)或自行向各合作諮商所聯絡及申請,聯絡時請表明為本市師長及預約諮商服務,並由合作諮商所安排服務。合作諮商所名單與資訊如附件,其他預約有關說明與權益,請參照預約表單說明與同意書內容。
  2. 第一次至諮商所時,請提供本市教師證件或其他可證明為本市教師身分之文件。

四、本計畫皆依據心理諮商相關規定,秉持保密原則,教師們可安心使用服務。

五、倘若有相關疑問,歡迎聯絡國北心健中心,電話:(02)27321104轉分機86002或電郵至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洽詢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六、檢附本案合作諮商所及預約表單資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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