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學校(幼兒園)午餐自即日起解除暫緩使用嘉一香食品有限公司製售之肉品,請查照。
依據:續本局113年11月15日新北教幼字第1132261693號函並依據本府114年5月8日新北府教衛環字第114088832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公司於113年11月8日發生基隆市營養午餐出現疑似豬隻打疫苗針頭事件,為保障學童午餐安全,本市自113年11月12日起暫緩使用嘉一香肉品,
嚴格把關防止問題食材 進入校園,合先敘明。
二、經本府查核旨揭公司環境衛生檢查無虞,且金屬探測器使 用及檢測部分皆無異常,另廠內訂有豬隻斷針處理流程, 落實斷針處理作業,尚符合相關規定,
爰經本府評估後, 即日起解除暫緩使用該公司製售之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