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幼兒園午餐肉類等食材之來源品質安全無虞,請嚴格把關食材驗收機制,請查照。

主旨:為確保幼兒園午餐肉類等食材之來源品質安全無虞,請嚴格把關食材驗收機制,請查照。

依據:本局114年5月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900533號函。

公告事項:

一、為保障本市學童食用學校午餐權益,肉類與蛋類應提供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及可追溯來源牧場之產品,

肉類加工及其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之優良產品。

二、再次重申,為全面防堵萊豬及輻射污染食品,請幼兒園辦理下列事項: (一)強化食材驗收機制,確實核對相關標示,如:食材之「原產國」為臺灣之切結書、

相關佐證資料(如原物料證明、食材供應商進貨證明等),確保食材產地、效期等重要資訊無虞,並落實執行豬肉自主快篩檢驗(萊克多巴胺不得檢出)。

(二)於菜單註記「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及「本園未使用輻射污染食品」,請張貼上開資訊於門首或場所明顯處。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