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兒童遊戲場建置或修繕應考量熱傷害防護措施與降低熱危害事件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5月8日新北社兒字第1140889300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24日召開「114年第1次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協調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防止熱傷害事件發生,設置兒童遊戲設施(遊具)時,應依遊戲場基地配置及配置分析,考量日照方位、植栽遮蔭及遮陽設備,可視需要設置電子化溫度顯示器,並透過自然環境或相關設備提供遮陽,將範圍內對紫外線的接觸降到最低,也避免遊戲設施在陽光下曝曬。

三、倘設置噴水或水霧設施,應設置於遊戲場以外區域,且須注意水質及鋪設防滑止滑鋪面,以降低意外傷害風險。

四、目前針對有遮陰性不足場所,除可於適當地點設置遮陽設施、涼亭等提供遮陰,並請學校加強宣教及高溫警示方式等,避免兒童遊戲時導致熱中暑。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分機: 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