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9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535號函辦理。
二、有關114學年度教保員專班分北、中、南、東區由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等7校辦理,招生簡章已於各開班學校於學校網站公告,並已陸續開放報名,請貴園鼓勵未具教保員資格之相關代理人員踴躍參與報考;教保員專班開班訊息請至以下附件區參閱,倘有招生或報名問題請聯繫各校招生簡章諮詢電話。
三、本專班報考資格須具備學士以上學位,經修畢48以上學分(包括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後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加註「學士後教保學位學程」),具備合格教保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