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鑑定安置議決結果為「通過」:請於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止,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以下簡稱通報網,網址:https://www.set.edu.tw/)特殊教育學生/接收安置學生項下接收該生後再至確定個案(身障)點選幼生姓名,請檢查必填(紅*)之處是否皆有填寫,填寫完畢請按儲存。
二、鑑定安置議決結果為「不通過,經鑑輔會議決無特教需求」者,倘評估個案仍有特教需求,請至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業務表單/學前特教/鑑定安置/【申復】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幼兒鑑定申復下載相關表件,並將以下資料掃描成PDF檔,於114年9月17日至9月30日下午5時前(含補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學前特教中心 (prsec8@kidmail.ntpc.edu.tw),正本留園備查不須郵寄。
三、鑑定安置議決結果為「未完成申請作業程序,故不受理」者,請於114年9月8日前自行至通報網「重新」提報第2梯次鑑定,並將申請文件於公文期限內以電子檔案Email至學前特教中心(prsec8@kidmail.ntpc.edu.tw) ,正本留園備查不須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