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閱覽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錄影音資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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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受理家長閱覽疑似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影音資料,除該注意事項已有規定之外,其餘悉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受理民眾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注意事項之規定。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賴先生
連絡分機:
2847
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閱覽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錄影音資料注意事項-公告版.pdf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受理民眾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注意事項.pdf
提供閱覽流程圖1141103.pdf
附件1-監視器攝錄資料調閱申請單.pdf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委任書.doc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委任書.odt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書.doc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書.odt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書-參考範例.doc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書-參考範例.odt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委任書-參考範例.doc
附件2-檔案應用申請委任書-參考範例.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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