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化行政流程,減輕幼兒園紙本收文負擔,本局修正「教保服務機構人員異動備查作業流程」,並自114年11月17日起正式實施。

公告: 為簡化行政流程,減輕幼兒園紙本收文負擔,本局修正「教保服務機構人員異動備查作業流程」,並自114年11月17日起正式實施。

說明:

一、為提升行政效率,爾後幼兒園報送人事異動核備案件,請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查詢,本局不再另以公文函知各園核備結果。

二、自114年11月17日起,將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幼兒園於進用或異動教職員工後30日內,仍依現行規定完成「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登錄,並以正式公文檢附相關資料,郵寄至教保資源中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

(二)送件後10個工作日後,請園方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自行查詢教職員清冊及備查結果,並主動通知當事人。(本局不再另以公文通知)

(三)倘幼兒園送審文件尚有缺漏或錯誤,或經本局同意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放寬代理人員資格等情形者,本局將另行以函文通知。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