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第1點及第3點附件3、第9點附件11之1、第9點附件11之2,業經教育部114年11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602632A號令修正發布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主旨:轉知有關教育部「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第1點及第3點附件3、第9點附件11之1、第9點附件11之2,業經教育部114年11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60263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602632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請參閱以下附件及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參閱。
公告附件1_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_教育部114年11月20日令.pdf
公告附件2_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_行政院公報.pdf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