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幼兒教育津貼」私幼(不含準公共、非營利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表件下載區
- 「校務行政系統」自115年3月1日至115年4月15日止開放造冊,請協助園內符合補助資格的幼生提報申請。
- 補助資格:本學期符合補助之幼兒年齡為學齡2歲至未滿5歲者(出生年月日介於109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者),
- 幼兒戶籍須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立案之私立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 並符合下列身分之一者(僅能擇一申請):
-
- 本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幼兒。
- 符合本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醫療及托育費用補助辦法,領有本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幼兒。
- 領有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相關證明文件之幼兒。
- 經本府安置寄養家庭之幼兒(另檢附寄養合約書影本)。
- 上開各項福利資格證明文件,須為本市區公所或社會局開立(其他縣市文件不得申請),且有效期間須為115年度(非115年度福利資格不得申請);
- 倘校務行政系統造冊時已顯示「系統匯入」的幼兒免繳交證明文件,系統造冊時未顯示「系統匯入」的幼兒則請繳交證明文件影本。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楊小姐
連絡分機:
2724
電子公文文號:
115034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