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市幼兒園食品安全,請依說明段辦理午餐相關事項

主旨:為確保本市幼兒園食品安全,請依說明段辦理午餐相關事項,請查照。

依據:本局115年3月6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50401894號函。

公告事項:

    • 為落實食安及食材資料公開,相關午餐及食材資訊應落實登打,相關配合事項如下:
      • 準公共幼兒園:登載「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供餐資訊。
      • 公立幼兒園:
        • 登載「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供餐資訊。
        • 登載「新北市食安智慧監控中心」起鍋溫度及營養午餐到校(送餐)時間(供餐當日中午12時前完成)。
    • 為全面防堵萊豬及輻射污染食品,請各幼兒園落實:
      • 加強食材自主驗收,確保食材產地、效期等重要資訊無虞。
      • 請留意廠商使用來源,及是否落實豬肉自主快篩檢驗。
      • 於菜單註記「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及「本園未使用輻射污染食品」,請張貼上開資訊於門首或
        場所明顯處。
      • 準公共幼兒園落實食材產地資訊詳實登打,俾供家長查詢。
    • 為確保幼兒園午餐使用國產豬肉及落實萊克多巴胺不得檢出原則,本局統一採購瘦肉精快速檢驗試劑提供公立
      幼兒園使用,由各校(園)午餐衛生督導人員妥為保管,以每月採檢2次為原則,本局將於次月請各校至校務行政
      系統填報檢驗結果。相關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項請逕至下列網址觀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txuhRbNomY,倘有操作疑問請洽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
      公司客服專線,電話(02)26926222分機114。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文指出,因夏季氣溫偏高,環境條件有利細菌孳生,如食材未適當保存或判別
      是否變質不確實,抑或製備過程加熱不完全,均易造成致病菌殘留或生長,進而導致食品中毒事件發生,爰請
      落實及督導廠商以下事項:
      • 即使使用當日配送食材,亦應確認食材外觀、氣味與保存溫度,確保未腐壞變質,尤其為高水活性、易
        腐敗之產品。
      • 食材應充分加熱煮熟,並依大量製備需求調整製程,避免加熱不足,降低病原菌殘留風險。
      • 餐點供應場所應設置常溫食品存放設備,並避免食品於高溫潮濕環境下長時間放置,以防病原菌孳生。
      • 相關預防食品中毒之宣導品,該署已公布於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
        餐飲衛生>2.防治食品中毒專區>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專區《宣傳單張、海報、動畫、年報及懶人包》),
        請適時宣導及推廣運用,並請持續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
        權益。
    • 近期國內腹瀉疫情近期呈緩升趨勢,腹瀉群聚案件致病原以諾羅病毒為多,其傳染力及散播力快速且廣泛,常透過
      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造成患者腹痛、水漾腹瀉及嘔吐等,部分患者更可能有發燒等症狀,請注意
      下列事項:
      • 依據餐飲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進入餐點製備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應依
        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若人員患有腸胃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
        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
      • 餐飲及烹調場所應隨時保持衛生,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
      • 另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
        倘使用貝類等水產品為食材時,應確保其來源,並確實執行供應商之管理,澈底加熱後再提供食用。
      • 請加強衛生教育宣導,包含注意個人及環應衛生,不生飲、不生食、不與他人共食,使用公筷母匙,養成勤洗手
        的好習慣。
      • 確實檢視校(園)內洗手設備及用品是否充足。如有腹瀉嘔吐患者,其環境空間請務必做好消毒清潔,清潔完畢應
        澈底洗手。
    • 本市教保服務機構出現集體腸胃不適症狀事件處理流程已於114年6月19日發布,倘遇因吃同樣食品引起不適(噁心、
      嘔吐、腹痛...等症狀)經學校送醫診治人數達2人以上,或雖未就醫診治惟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已達5人以上之事件時,
      請參照前揭處理流程辦理,詳參本局114年6月19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1176744號函及附件;另為利統計受影響學
      生數,詢問時應於各班級內進行,並逐一向幼生確認身體狀況,勿以廣播方式或統一請班上幼生舉手之方式進行調查
      ,以免相互干擾影響。
    • 有關餐點留樣檢體部分,依本局113年9月10日新北教幼字第1131746429號函,取樣當日餐食留樣檢體1份,1份扣除
      盛裝容器之重量須達250公克,並置於冷藏攝氏7度以下之設備保存至少48小時,請配合並落實辦理。
    • 另有關午餐相關提醒事項如下:
      •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4年供應校園午餐之學校自設廚房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常見缺失為作業
        環境清潔不足(如天花板、門窗、風扇)、設備破損及病媒防治措施未落實,請加強廚房硬體修繕與清潔,以維護學
        生用餐安全。
      • 食登平臺各項資訊(含調味料等)皆應落實登錄,若係外購食品(如麵包),應拍攝食品營養成分表並上傳。
      • 常態性進入廚房協助之人員皆視為廚勤人員,請配合完成每年健康檢查及8小時衛生研習。
    • 倘廚房進行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務必妥善進行園內外溝通、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及妥善因應處理施工
      噪音,並再度檢視廚房內供電、瓦斯、供水及其他設施設備是否安全無虞(詳參本局113年8月15日新北教工程字第
      1131605015號函)。午餐相關文件(如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等)已置於本局網站學校午餐專區
      (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24f533af7e16d877),將不定期更新。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