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報表單】115學年度第1梯次公立幼兒園特殊教育幼兒期中鑑定

一、本次期中鑑定申請對象為園內在學幼生,並具以下條件者:

(一)持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者(非必要相關提報文件,倘幼生已具資料即檢附,無須請幼生進行聯評或開立診斷證明)。

(二)未持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但有特殊教育需求者,需檢附115年4月2日(四)後之2週幼生觀察記錄。

二、本次期中鑑定報名方式(需同時完成線上提報及電子檔寄送):

(一)通報網線上申請提報鑑定安置區間為115年4月13日(一)起至4月24日(五)止,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未在期限內完成者,不另行通知,視同未完成期中鑑定報名程序,將不列入此梯次鑑定安置。

(二)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列印「提報清冊」,連同「特安B01_期中鑑定安置報名表暨同意書」進行核章。

(三)持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之幼生,係指領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證明」;或「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開立之「評估綜合報告書」或「醫院診斷證明(限一年內開

立之證明者)」,無則免附。

(四)報名相關資料之「電子檔」,請於115年4月13日(一)至115年4月24日(五)下午5時前以goole表單(https://forms.gle/tZyQ8h35SX4LcNxPA)方式回報學前特教中心。倘資料未如期送交,不另行通知,並視同未完成期中鑑定報名程序,不列入此梯次鑑定安置。

三、鑑定評估人員之幼生能力評估及鑑定報告:繳交內容及方式請依注意事項辦理,並應於115年5月22日(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檔」繳交,方式為「雲端共用資料夾」,共用對象prsec7@kidmail.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