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創新教學社群」申請案(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一、有關115學年度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創新教學社群」申請案,請各幼兒園積極提報申請,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5月13日前免備文寄送申請表至本局辦理,請查照。
二、旨案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或為鼓勵教保服務機構發展特色化或實驗性之課程,組成創新教學社群,以社群共同備課、建立資源共享平臺、相互觀摩交流,協助教保服務人員提升專業知能。
三、有意願申請之幼兒園請依旨揭期限免備文寄送核章後書面申請表至本局審核,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可編輯之申請表電子檔及核章後的PDF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幼兒園創新教學社群計畫」),寄至承辦人信箱AG5285@kidmail.ntpc.edu.tw。
四、旨揭補助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與對象:有意願參與之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二)辦理原則:
1.由同縣(市)或跨縣(市)不同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所組成,每一社群至少3個機構,並應指定社群內教保服務人員所屬之1個教保服務機構為中心機構,帶領其他教保服務機構,以共同備課、建立資源共享平台、同儕專業對話、教學活動觀察與回饋、觀課、教學案例討論與分析、課程領導人經驗交流等方式,創新課程與教學。
2.社群得指定1名輔導人員協助運作,該輔導人員應由教育部輔導計畫人才庫之列冊人員或具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社群帶領人擔任。
五、本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請至本市幼教資源網(http://kidedu.ntpc.edu.tw/bin/home.php)公告區下載。

適用對象: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連絡人: 彭先生
連絡分機: 2850
電子公文文號: 發文新北教幼字第1150773701號
電話: 2960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