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宣導教保服務機構轉知家長外部活動訊息之規範

請各教保服務機構轉知家長外部活動訊息時,應留意活動之教育性及合理性,避免涉及商業推廣或不當銷售行為,並提醒家長留意自身權益。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段博棋
連絡分機: 2889
電子公文文號: 1150882806
電話: (02)2960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