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辦理本市禁菸場所菸害防制實地考評,考評成績將納入全國評比。如當場查獲違規情事,除將扣分且列入缺失項目外,並將依法進行裁處,請各園務必配合加強落實全面禁菸規定。
(一) 入口禁菸標誌:所有入口(含正門、側門、後門等)應依法張貼明顯禁菸標誌,不得遮蔽,且現場不得有吸菸、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等行為。
(二) 清除吸菸器物:園區內(不分室內外)皆不得出現與吸菸相關之器物,如:菸蒂、菸灰缸、熄菸飲料罐、含菸蒂之水紙杯或任何熄菸器物。
(三) 施工廠商管理:園區內如有工程施工,請務必加強要求施工廠商嚴格遵守菸害防制法規定。
本市各區衛生所皆有免費禁菸標示貼紙可供索取,各園可逕洽各區衛生所辦理。
新北市衛生所聯絡資訊網址:https://info.health.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