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期間:115年6月15日至7月3日止。
二、申請說明:
(一)公立幼兒園:可申請學生助理人員、專業團隊及巡迴輔導。
(二)準公共幼兒園:可申請教師助理員、專業團隊及巡迴輔導。
(三)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申請教師助理員及巡迴輔導,有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四)私立幼兒園:可申請學生助理人員、專業團隊及巡迴輔導。
三、請各校(園)審慎檢查填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及各項需郵寄之申請資料,倘資料填寫不全、或經審核不通過,將不核予時數。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連絡電話:(02)8943-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