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案,已陸續審核通過及核撥款項

主旨: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案,已陸續審核通過及核撥款項,相關事項請各機構確實依規定辦理。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131號及115年3月1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443號函。

說明:

    1. 本局已將旨案款項核撥至各機構,請逕至教育部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列印請領清冊(特教學前補助專區/請領清冊維
      護/列印),於轉撥補助款項時,請幼生監護人於「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家長教育經費印領清冊」簽名或蓋章,並於1個月
      內轉撥完畢,清冊由機構核章留存,無須送本局。本清冊視為各機構轉撥補助款證明,應將該清冊留存機構12年,由專
      人專卷妥善保管,以利備查,本局將對補助款轉撥情形及宣導成效,不定期到機構訪視抽查。
    2. 為便利受款人對帳,如欲查詢本局款項是否撥入貴機構帳戶,請自行至行政院主計總處「市縣匯款入戶查詢作業」系統
      (網址:https://ccp.dgbas.gov.tw/GTEN/m_index.jsp)查詢。尚未申請系統帳號者,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
      (http://www.finance.ntpc.gov.tw/匯存入戶通知)申請並詳閱查詢作業操作手冊。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2)29603456
      分機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