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申請「教保服務機構輔導:基礎評鑑輔導」案,請於115年7月7日(星期二)前寄至本市教保輔導團,逾期不予受理。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

公告事項:

一、 為輔導教保服務機構使其營運符合基礎評鑑及相關法令規定,爰辦理旨揭輔導,相關內容如下:

  (一) 輔導對象:

    1、尚未接受基礎評鑑,或雖經基礎評鑑但評鑑結果為未通過之幼兒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由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得優先輔導。

    2、行政管理待協助之教保服務機構。

  (二) 輔導人員: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責教保服務業務之行政人員或教保輔導團團員。

  (三) 輔導內容:依國教署公告之基礎評鑑指標或教保服務機構所提行政管理需求予以輔導。

二、 旨案採自由申請,有意願申請之幼兒園請依旨揭日期前完成下列事項:

  (一) 線上申請:請於即日起至115年7月7日前逕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系統)-輔導計畫區選擇「基礎評鑑輔導」,填列「輔導計畫申請表」,列印申請表並完成核章。

  (二) 紙本書面資料:115學年度輔導計畫申請表(系統列印並完成核章),請於115年7月7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郵件或親送至本市教保輔導團。

    1、收件單位:新北市教保輔導團(莒光國小)。

    2、收件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號。

    3、信封請註明:115學年度申請基礎評鑑輔導,邱小姐收。

三、本計畫案有相關問題可詢問:本市教保輔導團邱小姐,聯絡電話(02)82527561分機11。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