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瞭解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薪資及勞工保險投保情形,請各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於115年6月30日前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填報系統)完成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薪資及勞工保險投保情形資料登載,以利本局瞭解相關情形並辦理查核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6月1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513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5點第4項規定略以,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應每學期定期至教育部指定網站填報人員薪資情形。國教署業於填報系統建置「教職員薪資登載」功能,請各園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薪資及勞保投保情形資料登載。
三、為保障教保服務人員權益,請各園依限完成薪資資料登載;各園教職員工薪資除應符合本要點薪資規範外,並應落實自訂逐年調薪機制,本局將不定期辦理查核作業,以確認實際薪資發放情形與系統登載資料是否相符。
四、教保服務機構於填報系統之「教職員薪資登載」功能完成登載送出後,系統即關閉檢視及修正權限。如經機構發現登載資料有誤植或與調薪機制佐證資料不符而須修正者,請電洽本局至填報系統退回該筆資料,以利貴園更正。
五、倘有疑義,請洽本局各區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