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時要重新申請? 當幼兒自「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離園,欲改為自行照顧或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時,請家長或監護人務必主動重新提出申請。
⏰ 申請截止期限 當年度符合資格的月份,最晚必須在當年度的 12 月 31 日以前提出申請。如果跨入下一年度,將無法補請去年度的津貼與補助。此外,若幼兒學齡已入國民小學(當年度7月最後工作日),即不再受理幼兒園時期的追溯申請,請家長務必於符合資格當月儘速辦理。
🔗 申請與查詢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