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市非營利幼兒園「114學年度學費差額補助經費」核結案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市非營利幼兒園「114學年度學費差額補助經費」核結案
說明:
一、本案執行期限為115年7月31日,各園應於115年7月31日前辦理完竣,並於115年8月21日前檢具收支結算表報本局備查。
二、檢附相關修正後收支結算表供參。